信息采集常见问题
1. 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对象是什么?
答复:具体包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下列人员:(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三)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 会计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时,如何选择“行政区划”?
回复:在填写“信息采集表”时,行政区划是以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作为选择“受理行政区划”归属地,如无工作单位,暂时以户口所在地作为“受理行政区划”归属地,一旦会计人员被单位录用,应及时登录并更新本人的“信息采集表”,将“受理行政区划”更改为工作单位所在地。
3.会计人员在哪里可以看到采集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见?
回答:会计人员登陆 “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点击“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 ” ,进入信息采集列表界面之后,点击【编辑】按钮进入信息采集表填写的界面,审核意见在信息采集表填写的界面的下方。
4.会计人员已经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是否能修改表格内容?
答复:能修改。
5.会计人员已经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需要修改内容,应该如何修改?
答复:(一)已经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还未通过审核的。会计人员联系填写“信息采集表”时所选择的行政区划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将其提交的“信息采集表”在网上退回,会计人员即可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点击“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修改其“信息采集表”,修改完后重新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完成。(我区各会计管理机构的联系电话请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广西各地会计人员服务机构凯发网的联系方式”查阅)。
(二)已经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并已通过审核的。会计人员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填写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然后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
6. 填写“信息采集表”时,没有非全日制教育情况但是系统一直提示要填写,否则保存不了,应该如何操作?
答复:会计人员没有非全日制教育情况的,可以在“非全日制最高学历、非全日制最高学位”栏均填写“无学历、无学位”即可成功保存。
7. 填写“信息采集表”保存不成功是什么原因?
答复: 属于浏览器设置错误导致打不开。关于浏览器的正确设置方式已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的登陆界面提示(登陆界面提示5有详细流程),正确的设置方式应为点击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或者qq浏览器,将浏览器设置成【极速模式】或者【高速模式】。
8. “信息采集表”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答复:会计人员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