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对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查出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对13家会计所、4名注册会计师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通报称,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7〕23号)、《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7〕47号)的要求,协会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现就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事务所的处理决定发布通报。
为了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权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本着“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行业自律原则,根据行业自律惩戒有关规定,经惩戒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委员表决确定,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13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业惩戒。给予山东泉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东中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东华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光大恒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所、山东永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东金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威海弘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启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荣成久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文登英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济宁方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济宁弘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东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内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给予注册会计师彭香君、武脉传、孟广琴、倪志叶等4人“行业内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责令以上被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在3个月内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惩戒结果将录入行业诚信档案。
山东注协强调,被通报批评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从严处理,需要行政处罚的,将移交行政机关处理。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引以为戒,依法执业,恪守准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相关链接:关于对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查出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