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审计厅印发《2018年全省扶贫审计工作方案》,继续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32个国定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的全覆盖审计,同步开展省、市两级扶贫、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8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审计。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把扶贫审计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审计任务和责任分工,站前位、当先锋、勇担当,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更好的效果完成好扶贫审计任务,推动中央、省委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经得起检验的审计答卷。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查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针对全省扶贫领域依然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坚持全面审、跟踪审、全覆盖,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抓住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三个重点,把扶贫项目资金归好类建好档,严查损害贫困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擅自截留、挪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和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全省扶贫审计“明白账”。
三是坚持质量导向,创新审计模式和方法。省厅建立全省扶贫项目资金审计跟踪监督平台,各市审计局同步建立,采集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加强数据整合分析,形成省、市、县、乡、村相关数据全覆盖,上下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准确、实时监控、及时预警,为跟踪监督扶贫项目资金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持,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围绕扶贫审计“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干成什么样”,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既“治未病”又“挖病根”,坚决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正风肃纪。以审计高质量争创优秀审计项目,打造审计精品,提升审计质效。
四是坚持成果导向,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抓住“决策、执行、监督”三个要素,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确定贫困县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审计方向、审计重点,审视决策过程,检查和评估执行过程中的工作效果,客观审慎、实事求是作出审计评价和界定责任,为党委、政府领导及被审计单位提出好建议好对策,推动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及时向组织、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加强与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审计整改成效,发挥好监督与服务保障作用。同时,针对以往年度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各地建立整改跟踪检查机制的情况,对照历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到位,积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