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公告称,为支持海关总署《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财政部、海关总署根据《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2015版)和《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公告》,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海关扩展分类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海关扩展分类标准为电子文件包形式,并包含三项配套说明性文件(元素清单、应用指南和起草说明)。请登录我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栏目下载以上文件,或登录xbrl中国地区组织网站(www.xbrl-cn.org)下载。
相关法规: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zip
2: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xlsx
3: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海关扩展分类标准应用指南.docx
4: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