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教〔2021〕7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基础数据,现核定下达你省(区、市)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分配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向因推动高考综合改革而出现办学条件困难的地区倾斜,加快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
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 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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