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1〕14号
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建立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加强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我们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并结合医院实际,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强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48/61965108
传真:010-61965108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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