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大足区参加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请于2018年5月4日-6月30日携带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级证书。
大足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大足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参加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请于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领取。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应提供委托书,同时需提供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片区 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102室)。
联系人:王建明,咨询电话:023-43722227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18年5月4日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