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从2018年5月2日起发放,请通过考试的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院领取证书。
关于发放2017年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院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7年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清远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院领取。(代领证书,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缺其一不可代领。)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厦九楼901室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18年5月2日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