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人员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示在会计人员系统里)组织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会计人员不用再个人申请。
2.查询机构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机构。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