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初、中级资格证书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下面注明:本人不慎遗失xxxx年度会计x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本,证书管理号xxxxxxxxxxxx.特此申请补证。本人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并承担因弄虚作假等带来的一切后果”字样加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2.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查询的证书电子档截图复印件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1992-2017年取得初、中级职称证书的需要提供此表复印件,自2018年起以后取得初、中级职称证书的不用提供此表。
4.个人身份证正反面pdf电子档
5.符合当年度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补2018年之前的证书,还需要提交白底个人电子证件照
注:电子照片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二、补办2018年以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一)初级资格考试
1、补办人员填写好《考试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各市州会计考办。
2、各市州会计考办核实无误后,按程序补办。2016年以前发放的《考试登记表》须经省会计考办、省职改办签字盖章后有效,2016年、2017年发放的《考试登记表》由市州会计考办、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签字盖章即可。
(二)中级资格考试
1、补办人员向各市州会计考办递交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已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考试登记表》、截止首次报考年度年底前已经取得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含最高全日制学历和最高非全日制学历)。
2、各市州会计考办核实无误后,按程序补办。2016年以前发放的《考试登记表》须经省会计考办、省职改办签字盖章后有效,2016年、2017年发放的《考试登记表》由市州会计考办、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签字盖章即可。
三、高级会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高级职称证书(含正副高,仅指省会计系列职改办组织的评审取得)补办,补办人员按照原申报途径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需提供经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确认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如补办《职称评审表》,则需按照原申报年度格式重新填写的《职称评审表》(由申报时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其基本信息、资历、业绩、资格等),具体资料流程请询问当地人社局相关部门。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考试登记表》的,可以合并办理,相同材料不需重复提供。
(二)本通知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考试登记表》仅指自1992年以来,报考人员通过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及考试登记表。
(三) 补办人将相关资料送湘潭市财政局一楼108室会计业务办理大厅,市财政局会计
部门每季度一次将申请人数据和纸质资料汇总上报省厅,联系电话5827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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