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高效办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4]137号 2024-05-21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发局、科技局,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处办公室,东风场区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精神,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大数据中心制定了《甘肃省高效办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甘肃省高效办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的总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的办事流程,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打造企业破产信息核查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通过强化机制创新、流程再造、业务协同、资源统筹、数据共享、系统整合和安全管控等方式,统筹推进省、市、县各级各相关部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工作,到2024年底,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形成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的“三个一”办理模式,促进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并保持常态化推进,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一)事项名称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二)事项范围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包括:企业车辆信息核查;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信息核查;企业探矿权和采矿权登记信息核查;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企业医保缴存信息核查;企业房产信息核查;企业在建工程信息核查;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等事项。
(三)适用范围
核查对象为企业法人。
(四)适用对象
人民法院确定的破产管理人、清算组。
三、任务分工
高效办成“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省法院、省大数据中心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年底前实现“三个一”办理模式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各部门职责
1.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拟定,统筹制定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流程。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核查结果电子化数据的推送共享。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负责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模块,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2.省法院:负责企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身份的核验。审核申请人身份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3.省公安厅:负责企业车辆信息核查,以查询接口方式共享破产企业名下的车辆信息。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4.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企业探矿权和采矿权登记信息核查,核查结果电子化数据的推送共享。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5.省住建厅:负责企业房产信息、企业在建工程信息、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核查结果电子化数据的推送共享。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6.省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2024年4月1日<含>后)、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2024年4月1日<含>后)、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核查结果电子化数据的推送共享。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7.省人社厅:负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提供企业社保登记信息、2024 年3月31日(含)前的企业及企业员工社保缴费情况及欠费情况。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8.省医保局:负责企业人员医保参保信息及缴存信息核查,提供单位参保信息、2024年3月31日(含)前的企业及企业员工医保缴费情况及欠费情况。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9.兰州海关:负责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核查结果电子化数据的推送共享。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改革举措。
10.省大数据中心:负责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相关技术、基础能力等支撑建设。负责统筹线下“一窗办理”。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
11.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相关技术、基础能力等支撑建设。负责落实本级线下“一窗办理”。
(二)工作安排
1.开展事项梳理(5月底前)
省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梳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涉及的单事项,核对事项名称。牵头部门会同关联部门,确定一件事涉及单事项办理期间的前后置逻辑关系,通过取消、归并、压缩办事环节,明确从申报到办结的各环节串并联流程。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督促同级相关单位按标准做好事项梳理工作,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以及办理人员。(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2.制定工作标准(5月底前)
构建“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标准体系,在征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需求的基础上,省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别提出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优化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核查结果数据共享等改革举措,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一件事”工作线上、线下总体规则和流程,尤其是制定各工作环节数据共享协同标准规范,为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奠定基础。( 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省法院)
3.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8月底前)
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大数据中心负责统筹建设省级“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系统,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相关办事、核查服务系统,推动各相关部门核查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推动核查信息实时共享,实现核查申请“一次提交”、核查结果“多端获取”。省级各相关部门需按照前期制定的工作标准,分别对各自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级“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系统的对接,满足全省范围内信息共享、协同办理要求。
使用国家统建系统的,要积极联系省大数据中心,按照《国务院部门垂管系统对接需求清单)》内容,逐项认真填写《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并主动对接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实现数据共享或接口开放。( 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省法院)
4.实现线下“一窗办理”(9月底前)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的总要求,由省大数据中心统筹,进一步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统一要求集中提供办事服务。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业务办理规则和标准,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窗口提供规范的业务支撑。(责任部门:省大数据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5.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12345“一线应答”(9月底前)
省大数据中心、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纳入服务范围,发挥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高效受理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推动解决服务问题。省级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好全省各级本条线系统内部门做好业务支撑工作,确保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咨询“接诉即办”。并拓展实施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解读、申报等增值服务内容。(责任部门:省大数据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6.实现线上“一网通办”(9月底前)
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设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专区,对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综合服务系统,实现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从线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框架,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事项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省级各相关部门在做好省级平台业务支撑的同时,督促指导好全省各级本条线系统内部门业务工作,确保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责任部门:省大数据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兰州海关、省税务局、省大数据中心等业务单位和技术单位共同参与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推进重点事项任务落实。省级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条块联动,明确部门内部和行业条线上下责任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确保改革事项规则一致、标准统一、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业务办理过程高效协同、数据共享反馈及时合规。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确保“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争取国家层面在政策、数据共享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指导。
(三)坚持集约化建设。对已建成或通过升级改造、共享应用可以满足需求的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再新建,最大限度节约成本,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四)加强宣传培训。省级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的宣传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服务水平,让企业、群众和利益相关方充分了解和享受改革红利。
(五)加强监督考核。省级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税 屋附件:1-6
1.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申请确认及承诺书(试行)
2.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办理流程(试行)
3.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办事指南(试行)
4.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试行)
5.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表单信息和申报材料(试行)
6.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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