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全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了做好2024年全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网上申报参加2024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且初审通过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答辩时间:8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8:00)。
(二)答辩抽签时间:8月17日上午8:30,由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进行抽签,通过抽签决定答辩人员的答辩分组和答辩顺序。答辩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按通知的时间自行前往答辩现场,不能按时到会抽签,视
同放弃答辩,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
三、答辩地点
宁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27号)。
四、答辩程序
(一)本人介绍和专家提问。
1.本人介绍:答辩人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简介等。
2.专家提问:专家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所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答辩论文、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等对答辩人进行自由提问。
答辩时长:副高10-15分钟。
(二)专家评委根据答辩人答辩的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五、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在候答时可查阅自备的资料,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
2.答辩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论文资料进入答辩现场。
3.答辩时应针对评委提问,简捷、清楚回答问题,态度认真,不得与评委谈论与答辩无关的话题。
4.答辩结束后,安静撤离答辩现场,不得在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议论,违规者取消答辩成绩。
六、联系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0951-5069437
附件:答辩人员名单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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