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惠”税收优惠政策有“磁力”-凯发网

2024-04-30 21: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4月的海口,三角梅花开正艳,吸引着八方宾朋。13日—18日,以“共享开放机遇、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在海南海口举办。自2021年5月6日首届消博会举办以来,其规模、质量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本届消博会吸引了71个国家和地区超4000个品牌参展,84个国内外品牌首次参展。

用海南省委书记冯飞的话说,海南正成为新时代中国的开放前沿、贸易高地和投资热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有关消博会的“专属”税收政策和海南自贸港“普惠”税收政策,既是参展企业观察消博会、观察中国投资环境的一个看点,也是企业开展展会交易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

消博会“专属”税收优惠,凸显欢迎全球客商诚意

消博会凯发网官网显示,本届消博会不仅吸引数量庞大的国别、企业参展,还吸引超过5.5万名采购商和专业观众。来自英国、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等10余个重点国别和地区的采购团,以及100余名全球头部企业高管到会参加商务活动,合作共赢效应初显。采访中,多家参展企业负责人说道,在参加展会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

早在2021年4月首届消博会举办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32号),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沿用至今。

海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陈志表示,对于参展企业来说,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将大大降低企业参展成本。仅从这一消博会“专属”税收优惠的力度看,中国欢迎全球客商参展,是满怀着诚意的。

陈志提醒,财关税〔2021〕32号文件对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实行限额管理。即每个展商在本年度展会展期内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类别、销售数量或金额上限,按《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每个展商在商务部确定的展期内,每类展品的销售总额不超过《清单》的数量及金额要求,方可享受免税优惠。

“享受消博会‘专属’税收优惠,需要关注一些重要细节。”海南中翰红日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书红提示,财关税〔2021〕32号文件明确,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清单》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王书红表示,财关税〔2021〕32号文件给予消博会展商的免税优惠,旨在吸引更多海外优质企业参展,降低展商成本和负担,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本质与日常进口货物无异,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双15%”税收优惠,彰显自贸港投资磁吸力

如果说消博会“专属”税收优惠的主要作用之一是吸引客商参展,那么海南自贸港普惠性的税收政策的主要作用之一是鼓励客商投资。在消博会期间,海南省税务局采用“现场保障”和“场外响应”相结合的模式,在消博会多个场馆内外,设立服务展位、派出服务志愿者,为参展客商提供政策咨询和便民办税服务。了解海南的税收优惠政策后,不少参展企业表示有投资海南的意向。

海南自贸港普惠性的税收政策中最“香”的,就是海南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15%”的优惠——202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仅这一优惠政策,就吸引了一大批参展企业来海南投资。基于海南自贸港极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osim傲胜海南首店已于2022年6月在海口万象城落地,获得众多消费者青睐。

作为爱尔兰第一家来海南投资的企业,海南省海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建伟对海南的税收优惠一直非常关注。他说,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王建伟认为,这是一项非常有含金量的税收优惠。他们公司既是消博会的受益者,也是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者。“我们预计能在此次消博会上获得2亿元销售订单。”海思食品负责人王建伟说。

采访中,多家参展企业认为,随着中国经济总量增加,消费能力和采购能力持续增强,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来扩大进口采购,相当于给全球企业的产品开放了更大的市场空间。还有专家指出,中国以举办消博会为契机主动扩大进口,展现出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与世界共享发展机遇的决心,让全球客商看到了中国经济强大的韧性与活力。

王书红提醒,企业要想享受海南自贸港所得税“双15%”优惠和其他税收优惠,一定要注意“实质性运营”这个前置条件,否则将有很大的税务风险。王书红提醒,对于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在自贸港之外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其在自贸港应同时具备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4要素,属于实质性运营;对于注册在自贸港的居民企业,其在自贸港之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若该居民企业对各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4要素都要能够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则属于实质性运营;对于注册在自贸港之外的居民企业在自贸港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非居民企业在自贸港设立的机构、场所,若具备生产经营职能,在自贸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机构、场所,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软硬件支撑条件并开展相关业务,则属于实质性运营。

陈志表示,根据规定,享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事后核查”的管理方式。对企业来说,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实质性运营进行承诺,并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与纳税申报表一并提交。企业应对纳税申报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零关税”清单扩容,激发海南发展潜力

为进一步发挥自贸港优势,助力打好外贸外资稳增促优攻坚战,海口海关推出支持海南外贸高质量发展21条措施,全力推动跨境贸易迈上新台阶。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扩大“零关税”清单优惠享受面,支持“零关税”政策项下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近年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零关税”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自贸港发展活力越来越凸显。

海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刘镇源介绍,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最早于2020年实施。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2025年前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2020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1年1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9号),新增187项商品,达到356项商品,实现翻倍扩容。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之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又相继落地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作为“零关税”政策的受益者,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技术)市场发展部政策研究主管陈逸泓感触很深。根据“零关税”政策,海航技术购买国外进口的维修设备免除了相关税额。航空业因其特殊性,很多生产设备需要从国外进口,“零关税”政策非常精准地匹配了该企业的需求。也就是说,作为以海南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海航技术在进口维修飞机所需航材时,无需向海关缴纳任何税款。

据统计,自“零关税”政策2020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海南航空利用该政策共计进口申报航材总价值近5000万美元,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超5500万元。海航技术“一站式”维修基地自2022年运营以来,利用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吸引境外三方维修业务,共承接40余架次进境业务,为维修业务及客户节省了大量成本。根据海口海关3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自“零关税”政策实施至今年2月底,海口海关累计监管“零关税”货物202亿元,减免税款38.1亿元,有力支撑自贸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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