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已公布,合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寄发至我省后,我们将逐级转发市、县(市、区)财政局考试管理部门,由各市级、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办理本辖区合格考生证书发放事宜。
选取部分关于初级会计证书相关内容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现就河北省考区成绩查询、成绩复核、报名信息勘误、证书发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名信息勘误方法
成绩合格人员,如果发现报名信息当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前的工作日时间到相关市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勘误,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时已经做报名信息勘误登记的,请与报名点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再次确认。
四、合格证书发放
合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寄发至我省后,我们将逐级转发市、县(市、区)财政局考试管理部门,由各市级、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办理本辖区合格考生证书发放事宜。各市财政部门在省财政厅外网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明确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河北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hebei.gov.cn/)—会计服务—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通知。
五、继续教育登记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规定,在河北参加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统一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