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凯发网

2024-04-12 15: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               2024-04-03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青岛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青岛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报告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2024年度下列税务师事务所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2023年第2号)同时废止。

  青岛正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懿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恒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振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国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天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楷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衡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隆信鑫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4月3日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