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1年初中级统计师考试大纲公布!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对统计学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国家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运用情况,考核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学基础知识
1.掌握搜集数据的常用方法及其特点和应用条件;熟悉统计学基本概念;了解统计学的发展,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
2.掌握描述统计数据特征的基本方法及其适用性。
3.掌握单个总体参数估计的方法,掌握样本量的影响因素和确定方法;了解评价估计量优劣的标准。
4.掌握时间序列基本分析方法;了解时间序列构成分析。
5.掌握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二)统计法规
1.掌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2.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3.掌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职责职权,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4.掌握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认定机关。
5.掌握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和职权。
6.掌握统计法关于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统计指标的掌握情况,对统计设计、统计报表、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处理汇总、数据发布全流程的掌握情况;考核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基本业务能力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
1.掌握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2.掌握我国现有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及其特点;了解我国现有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3.掌握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概念;了解我国现有常用统计分类标准的类别和主要内容。
(二)专业统计
1.掌握专业统计的基本概念、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
2.掌握主要统计指标、统计口径范围。
3.熟悉主要统计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作用和影响。
(三)周期性普查
1.掌握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的种类和特点。
2.了解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的频次、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方法和主要内容。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统计方法、经济学基础理论、会计基础知识等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根据不同要求进行数据描述、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并对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能力;利用统计和会计资料进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判断和分析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学基础知识
1.掌握搜集数据的常用方法、特点及应用条件;熟悉统计学基本概念;了解统计学的发展,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
2.掌握描述统计数据特征的基本方法及其适用性。
3.掌握参数估计方法,掌握样本量的影响因素和确定方法;熟悉评价估计量优劣的标准。
4.掌握总体均值与比例的假设检验方法;熟悉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
5.掌握回归模型的参数估计方法及检验;熟悉回归预测方法及效果评价;了解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的基本思想。
6.掌握时间序列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时间序列构成分析。
7.掌握统计指数的编制原理及方法。
(二)经济学基础知识
1.熟悉需求理论、供给理论、均衡价格理论和弹性分析;熟悉企业成本函数、收益函数和利润最大化条件;了解市场的基本类型及其均衡条件;熟悉市场失灵的原因与后果,了解消除市场失灵的政策与手段,了解收入分配公平理论。
2.掌握国民收入核算中的总量指标与核心指标;熟悉现价gdp和不变价gdp的基本核算方法;掌握总收入-总支出模型和政府购买乘数、税收乘数计算方法;熟悉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
3.掌握is-lm模型,判断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状况;熟悉货币需求函数和货币供给函数。
4. 熟悉失业的类型、测量及其对经济的影响;熟悉不同类型通货膨胀的成因及其对经济的影响;了解短期和长期菲利普斯曲线。
5.了解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和工具;熟悉国际收支平衡的含义及其与国民经济收支平衡的关联关系;了解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及其适用条件,了解供给管理政策。
(三)会计基础知识
1.掌握会计等式、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熟悉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基础和会计计量属性;了解会计的含义、会计的目标、会计的职能及会计法律制度。
2.掌握借贷记账法及其应用;熟悉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的分类;了解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及设置会计账簿的意义。
3.掌握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种类和错账的更正方法;熟悉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概念;了解会计凭证的填制和会计账簿的登记。
4.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及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熟悉财产清查的种类;了解财产清查的意义及内容。
5.掌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了解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
6.掌握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获利能力分析及现金流量分析;熟悉财务报告分析的方法;了解财务报告分析的目的。
《统计工作实务》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和专业统计等统计实务知识进行宏观经济分析的能力;利用统计和国民核算资料解决统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利用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实务
1.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
(1)掌握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了解统计调查设计在提高我国统计数据质量中的作用。
(2)掌握我国现有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我国现有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及其特点。
(3)掌握我国现有的常用统计分类标准的类别及其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并能正确使用各种统计分类标准。
(4)掌握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概念、认定方法、区别与联系。
(5)了解新中国政府统计的历程、政府统计的组织体系、统计业务工作基本流程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2.国民经济核算
(1)掌握国内生产总值(gdp)三种核算方法,分析判断三种方法的基本特点及其相互关系,分析gdp在宏观经济分析和中长期规划制定中的作用。
(2)掌握我国目前投入产出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理解投入产出表的含义,掌握分析方法。
(3)掌握我国目前资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分析资金流量表的平衡关系;分析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之间的关系;分析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收入分配的关系;利用资金流量表进行经济分析;理解资金流量表的含义。
(4)掌握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国民总收入;分析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理解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含义。
(5)掌握我国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基本结构;理解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结构、主要平衡关系以及资产负债差额。
3.专业统计
(1)掌握常规统计调查制度中主要指标的含义;了解我国现行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统计方法。
(2)掌握专业统计的统计范围、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
(3)掌握主要统计指标计算方法。
(4)掌握主要统计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作用和影响。
4.周期性普查
(1)掌握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的种类和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的频次、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方法和主要内容。
(二)统计法规
1.掌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2.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3.掌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职责职权,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4.掌握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认定机关及许可程序。
5.掌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职权,掌握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6.掌握统计行政处罚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实施机关,熟悉适用统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熟悉相应的统计行政处罚措施。
7.掌握统计政务处分的适用对象、实施机关,熟悉适用处分的违法行为种类,熟悉相应的处分措施。
8.掌握统计法关于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9.掌握统计行政复议机构、范围及有关复议的管辖和复议程序。
10.掌握统计行政诉讼的起诉、受案范围,熟悉如何依法进行统计行政应诉。
11.了解统计督察的对象、内容、组织实施、方式、程序和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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