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全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公告公布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依法继续执业,且执业范围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出示财政部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暂缓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根据限期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过或不予通过;未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予以办理注销(撤销)注册,符合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条件的,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经本人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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