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切实将财政部党组关于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要求抓细抓实,云南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理清工作思路,稳步增强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成效。
一、以“政治引领”为先,紧紧抓好“理论武装”这一中心目标。云南监管局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好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遵循和工作指南。一是一刻不停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开展好理论学习,做到“实时学”,确保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第一时间掌握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金融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一以贯之做到学用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用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持续完善财政监管手段和措施,以提早介入,见微知著,降低金融机构风险。
二、以“同向发力”为要,紧密对接“上下两层”。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关键在于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一是加强请示汇报,确保“步调一致”。加强对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及相关司局工作要求的学习,学好吃透文件精髓,确保监管工作方向不偏。加强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准确把握各个阶段工作要点,确保监管工作有的放矢。高度重视上级文件征求意见阶段的相关工作,群策群力发挥集体智慧,为有关文件的出台贡献力量。二是强化横向沟通,确保“同频共振”。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等各方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感情联络,采取共同调研、现场座谈、专项走访等方式,逐步搭建日常联络机制。不断深化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等方面协作,共享监管成果,发挥监管合力,提升各方监管效率。
三、以“提早预防”为本,“三维共进”延展监管格局。一是深化调研摸清底数。针对辖内金融风险预判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调研,深入全省多地多层级多金融机构实地“把脉问诊”,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难点、痛点、关键点”,形成具有借鉴意义的调研成果上报财政部党组和云南省政府。二是强化交流增进合作。认真落实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结合调研成果,召开辖内金融机构座谈会,会前深入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机构进行“面对面”交流,打好“沟通牌”,拉近与各方距离,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为优化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根据现行监管需求,对各机构定期报送的报表和数据提出新要求,提升数据的时效性和贴合度。三是细化分析建立机制。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度挖潜,搭建金融企业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研判,稳步建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资本运营和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做到属地金融风险监测全覆盖、无死角,改善分析报告质量并定期上报。
四、以“夯实基础”为根,“四措并举”强化保障。一是持续抓好常规性监管。加强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效的跟踪,密切关注中小银行经营状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动情况;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项目的关注度,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专项核查。二是拓宽信息渠道。与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好代表委员行业分布广泛、工作层级丰富等特点,认真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在财政金融监管方面的支持。三是搭建人才库。在摸清底数、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发挥各家所长,抽调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参与报告模板和监管数据库建设。在提升数据和报告质量、优化与各机构工作默契度的同时,也搭建起与各方日常交流的“桥梁”。四是强化数据服务保障。利用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证监局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平台,进一步增强监管数据质量。同时,加大与数据公司的对接力度,认真进行比对和筛查,做好数据公司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