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在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新征程中充分发挥高级会计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切实做好全省202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现将2022年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202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面授、直播课和线上课件网络培训等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面授培训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11期(其中:杭州6期;上国会院内2期;成都1期;威海1期;昆明1期)。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4期(其中:福州1期;厦国会院内3期)。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在烟台举办1期。
上述培训期次报名数未达一定基数将取消本次培训,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会计服务中心)将及时通知每位学员,学员可根据其他培训班情况进行改期或参加直播课培训。
(二)直播课培训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直播课1期。直播课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7日(其中直播课安排5天,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网页),当次直播课未能参加的学员,可在11月7日(含)前自选其他时间收看直播回放;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规模,根据缴费报名情况更改为直播 录播方式进行,缴费后不得退费,请学员慎重选择。
线上课件网络培训
5月已开通高级会计人员网络培训学习平台(仅限具备会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参加),学员可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不含宁波)登录学习(网址:http://jxjy.czt.zj.gov.cn)。如有符合条件的学员登录不成功或登录后无法显示对应“高级”级别的,应先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kjzj.czt.zj.gov.cn),提交或变更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待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登录学习。
上述继续教育的期次、课程安排及培训费用等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2),培训内容各有侧重,请学员认真阅读,慎重选择。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省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不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在大中型企业或省级单位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等职务的会计人员也可参加面授培训。培训实行自愿原则。
报名方法与缴费
为配合数字浙江建设,浙江省高级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报名登录前,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密码,进行个人实名登录。请需要参加培训的高级会计人员,在报名前确认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并注册成功,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方法
1.面授培训班实行网络报名,具体可选择如下两种方法:
(1)方法一:进入浙江省财政厅网站(网址:
(2)方法二:直接进入“浙江省高级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报名网”网站(网址:http://gspx.czt.zj.gov.cn)。
直播课报名具体操作方法:
(1)方法一:进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
(2)方法二:直接进入浙江高级会计人员在线学习专区(网址:https://zjgk.e-nai.cn)。
(二)缴费程序
1.面授培训班的培训资料费、住宿费应在当期培训班名额未满且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支付宝等网上缴费系统一次付清。需要住宿的学员请在网上报名时勾选,否则由学员自行解决住宿。因每期培训名额有限,且受培训地点协议条款的约束,报名成功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培训的,省内培训班应在报到日前1天、省外培训班应在报到日前3天提前登录报名系统,在“我的报名”页面中选择“培训改期”或“申请退费”,否则将自动扣除培训资料费和住宿费(省内扣除首日住宿费;省外扣除所有住宿费)。
2.每期培训班均有人数限制,学员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面授或直播的形式。面授班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如缴费成功人数已满员,该期培训班报名缴费功能将自动关闭。直播课缴费后不得退费,请谨慎选择。
(三)网上缴费起止时间
面授培训班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0:00—2022年11月7日16:00,在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学员,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可电话咨询:0571-88083889。
直播课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0:00-2022年10月22日12:00,在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学员,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可电话咨询:400-063-0318。
四、面授与直播课培训的其他事项
(一)发票开具
2022年高级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培训费统一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参加北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发票分别由北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具,参加其他培训班的发票均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具,省内培训的住宿费发票由住宿饭店开具(培训费详见附件1)。如选择单人间,需补差价,其中成都1050元;威海1050元;昆明1050元;烟台1050元;福州1400元;省内根据实际选择支付相应金额。届时学员在网上报名缴费时,请认真正确填写开具发票的抬头、税号(单位或个人,专票或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事先开具,现场不办理更改手续;增值税普通发票统一为电子发票,在培训班结束后将开票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发送至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和邮箱内,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号。
参加相关国家会计学院院内培训班,由相关国家会计学院在培训期间开具(发票信息或需现场提供,以学院要求为准)。
直播课报名缴费成功后,学员可以在网络学习专区自主申请电子发票,任选“普票开具”或“专票开具”,请认真填写开票信息。
(二)培训报到 完成面授班网上报名缴费的学员,务请按本人所选的培训班期次准时参加培训,国家会计学院在注册中心报到,其余培训班到各培训地酒店报到;在报到现场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料、培训发票和办理入住手续。
完成直播课网上报名缴费的学员请务必按时参加培训,未全程参加者,将没有本次培训记录。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培训组织方制定的防疫方案要求,自备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注意个人防护。
存在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培训报到日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未完成健康管制措施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培训报到日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症状未痊愈,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呕吐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培训组织方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继续参加培训。
(四)培训证书
所有培训班将不再发放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浙江省高级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报名网”报名系统,在“我的培训记录”栏目查询和自行打印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将同步至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自动完成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
(五)其他事宜
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如期举行培训,会计服务中心将通过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到每位学员,已交培训费将自动全额退回,其他损失(如退票费等)由学员自行承担。
(六)培训班地址及电话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电话:021-69768000(注:距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7公里,距离学校最近的地铁站为二号线徐泾东站)。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电话:0592-2579999。(注:距高崎机场13公里,距厦门火车站8公里)。
3.成都西藏饭店: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0号,电话:028-83183388(注:距成都双流机场22公里,地铁10号线至太平园站换3号线至省体育馆站换1号线至人民北路站,步行400m左右)。
4.山东威海蓝天宾馆:威海市环海路1号(注:距威海火车站、汽车站13公里,距威海机场45公里),电话:0631-5231670。
5.云南中维天恒酒店: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432号,电话:0871-6318666(注:距长水机场28公里,地铁6号线至东部汽车站站换3号线至东风广场站,步行150m左右)。
6.山东烟台东方海天酒店: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电话:0535-6888199 (注:距烟台蓬莱机场52公里,坐机场巴士1号线至汽车总站后打出租车到酒店相对方便;距火车烟台站18公里,烟台南站14公里)。
7.福州西湖大酒店: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58号,电话:0591-87839888(注:乘高铁至福州站,距酒店4.7公里)
8.杭州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注:离杭州东站8.4公里,离杭州城站火车站6.9公里),电话:0571-88066888。
省会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083889,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信箱:zjkjkp@163.com。
附件: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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