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已由财政部考委会批准颁发,现将有关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条件
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或提供证书编号(以qz2308或qy2308开头)领取全科合格证。
由他人代领全科合格证的,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或提供证书编号(以qz2308或qy2308开头)。
二、领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3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领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9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全科合格证,可于上述日期之后的工作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
2.拟加入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人员可进行入会申报,申报流程可登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凯发网官网(www.tjicpa.org.cn)-办事指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办事指南进行查看。
3.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自2019年起,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可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自行查询、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四、咨询电话
领证咨询电话:23289046 23247223。
入会咨询电话:23287883。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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