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下发到我省,为确保2023年度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成绩符合全国合格标准(60分)的共计733人。
二、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证书时限:接此通知后请尽快领取,领取时限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资料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考点属地所在考办领取。
四、证书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2752
附件: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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