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 号) 文件(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申请免试考生的材料接收、审核等相关工作,现对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免试人员条件
对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2024 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时可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2023 年已有部分通过科目的考生亦可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流程
免试科目的申请和审核工作采取线下方式。申请免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 2),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各区审核点现场接收并审核考生提交的免试科目申请,首先,审核申请免试考生是否符合在京报名的基本条件;其次,再审核申请免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条件;最后,审核完成后,考生需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考(免试申请通过审核的考生,不用在网上报考《财务管理》科目)。考生办理免试申请和网上报名须在同一个区完成(若考生2023年已通过两科,今年仅需报考《财务管理》1 个科目,可就近选择审核点进行免试申请审核)。
三、审核需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中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2.会计硕士、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3.2023 年在北京报名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通过资格审核并付费成功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字的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成 绩 通 知 单 ( 登 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打印)。其他人员均须按照《202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须知》文件“二、报名审核”(二)中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审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办理免试科目申请。2.申请免试科目考生须先参加线下现场审核,审核完成后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务必在确认报考科目无误后再进行付费(付费成功后,不能再增加报考科目或者减少报考科目,也不能办理退费)。3.申请免试科目考生参加线下现场审核后,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错过报名时间,不能再报名。4.2023 年已通过两科,今年仅需报考《财务管理》1个科目的人员,免试申请审核通过后,不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五、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
1.审核时间。6 月 12 日至6 月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00-17:00,含周六、日)。
2.审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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