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我省“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福建财政“十四五”规划》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福建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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