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切实履行会员服务职能,提升会员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办法》,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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