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增补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建设,切实发挥委员会作用,根据《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运行规则,现面向全区注册会计师开展委员会委员增补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行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委员会推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持政治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条件,在政治上严格把关。
(三)坚持规范民主。严格按照《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
(四)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协会中心工作、服务会员宗旨和推进行业建设等开展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议事和专业咨询作用。
(五)坚持多元化推选。人选注重事务所规模多元化,综合考虑大中小规模的事务所。
(六)坚持人选结构优化。鼓励年轻业务骨干、行业高端人才积极申报。
二、委员会设置
调整的委员会共5个(委员会名单及职能见附件1),包括专门委员会4个,原则上每个委员会委员不超过15人;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1个,原则上委员人数不超过15人。具体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设定。
三、报名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
1.继续教育委员会(拟调整为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有较强奉献精神;(2)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3)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的职位;(4)愿意为行业建设提供服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2.检查委员会委员条件:
(1)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5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执业;(2)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以来,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4)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写作能力;(5)身体健康;(6)年龄在60周岁以内。
3.惩戒委员会委员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在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担任部门经理或者同等级以上职务3年;(3)从业以来没有受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4.申诉委员会(拟调整为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在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担任部门经理或者同等级以上职务不少于3年;(3)从业以来没有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二)专业委员会
1.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2)从事审计或会计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3)在审计或其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5)愿意为行业专业咨询提供服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采取事务所推荐、协会理事及秘书处推荐等方式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登记表,经所属事务所审核通过后报协会。
报名表样式详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
五、委员产生办法
根据《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各委员人选产生办法如下:
(一)确定候选人名单。由协会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后提名委员候选人员名单。
(二)开展审查工作。由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对候选人名单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有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担任委员。
(三)决定委员人选。由协会就候选人名单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理事、会员大力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委员会工作。各事务所要广泛宣传,将此项工作要求传达本单位每名注册会计师,并认真发动和推荐注册会计师报名。
开展审查工作时,由事务所组织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并进行审核。审查后,将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协会。同步发送电子版到邮箱nxcpa123@163.com。
(二)各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马燕 0951-5044766
附件:
1.专门与专业委员会设置情况
2.专门(专业)委员报名登记表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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