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7号),切实做好2023年我区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坚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系统观念,坚持“五个围绕”,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分类别、分重点地推进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行业高端人才、行业党务工作者和代表人士等人才的教育培训。
二、关于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课程设计重点把握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会计审计准则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重点业务和重点领域,以及各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等六个方面。
2023年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人数338人,除了参加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系统课程(录播课)和5期在线直播培训班以外,举办面授班3期,分别为中注协送教援教(宁夏)培训班、宁夏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个人能力提升研修班、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二期)培训班。
联合宁夏评协开展专题培训面授班20期,从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法、审计准则、执业过程中遇到的行业当前热点重点难点等方面入手,充分调研课程需求,以答疑、座谈、研讨、案例教学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教育培训。
按照中注协《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的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培训班,以满足教育培训需求。
三、关于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
及时组织我区非执业会员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在线”系统的学习,做好宣传工作,增加覆盖率。培训通知另行发布。
四、关于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利用本地行业师资库和行业专家等师资,继续开展新入职助理人员会计实训班1期,包括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协会举办的培训班在时间和内容上无法满足需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助理人员教育培训。
五、关于高端人才的教育培训
支持鼓励我区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举办的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选拔。
组织年度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中注协举办的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班)。
加强与其他地方注协合作,联合举办第二期高端人才培训班,选拔方案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关于行业党务(工会、团)工作者和代表人士等的教育培训
行业党校充分发挥行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推动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覆盖,多形式、分层次完成党工团等群体的教育培训。
七、关于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教育培训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总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分所在我区的事务所)要加强思政课教育,及时上报相关培训数据,举办培训班前一周,将培训班信息告知协会,协会培训部将不定期实地走访抽查。
八、组织保障
切实统筹行业教育培训资源,利用网络平台和线下教育培训的手段,完成2023年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过程中做好学员的组织、登记管理,确保学风端正;加强课程和师资的审核,确保教风严谨;按照继续教育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学时确认工作。
按照中注协教育培训季度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定期上报我区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教育培训信息,并利用总结、简报、新闻等方式展示教育培训成果。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951-5015152;
电子邮箱:
附件:
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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